兴。他半生颠沛,是在步爷麾下,才成了家立了业,因此早将自己视作步爷的忠仆一般——主子有喜,他张瞎子自然也跟着高兴。
紧跟在步爷身旁,身后簇拥着一样来自越州的百多名弟兄,张瞎子胸中渐渐升起一股豪情,他想起那日越州城中,坐着马车穿过人群,每念一个获救孩童的姓名,四下里便响起如雷般欢呼的场面。
张瞎子没念过几年书,形容不好那种感觉,只觉得那场面真是过瘾,似乎人活在世,就该为那样的场面而活,不然即便荣华富贵,也索然无味。
他很想让黑营的弟兄们也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也许过了今夜,或者不久之后离开宁阳县,甚至离开剑州府时,弟兄们才会知道,为什么他张瞎子,对步爷忠心耿耿,甘为马前卒。
“今夜……七司捉鬼!闲杂人等莫要出门!”他忍不住也跟着喊了一声,嗓音嘶哑,却掩盖不住蕴含其中的豪迈。
不知过了多久,七司人马来到宁阳北城附近的一处深宅大院。
先前留在此地的阵玄弟兄,已经布下了覆盖整座大院的法阵,北风吹拂下,贴满了院墙的黄符纸猎猎作响。
一面黄色旌旗,在不远处的北门城墙上挂了起来,旗子中央,是一个简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