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也是收下了一大笔银子之后,故意如此的吗?
一来讨好监察御史大人故意写得严重些,好让对方消消气,二来可以探听一下心意。因为受害人是监察御史,如何处置,也不能是李大人自己决定的。
写得再严重也是没用的。
哪怕监察御史大人不愿意放过吕府丞,那么这个案卷也是不行的。
因为后患太大。
一来二去,对于李大人这种官场老手来说,可以活动的余地就大多了。
也能顺便拖延一下,帮吕家争取一下活动的时间。
若是监察御史愿意放过吕府丞,李大人自然就可以顺水推舟,既不得罪御史大人,也不负吕家请托了。
所以说“钱能通神 ”,还真不假啊!
原以为一件很大的案子,就在吕家的银子,李大人所谓“同僚之谊”的周旋之下,很快就有了定案。
大家还是私了得好!
吕家自然是赔了一大笔银子,几乎是连着延安府内的宅子,田土一起,或者改了李姓,或者更了刘姓。
而凡是的罪过刘公子的几个吕家护院家丁,连同老管家一起,都被匆匆地埋进了乱葬岗。
不是吕家自己心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