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及斜角云纹,确系珍异之品”。它产生的具体年代应当在西周中晚期,其形制特点,近于春秋战国的长剑,而柳叶形剑等却没有。
文章后面,李学勤说:“浙江长兴雉城发现的云雷纹剑之一,长度已达到35.8厘米,这已经足够用以挥舞劈刺了。如此说来,严格意义上的剑,恐有可能始于东南,即吴越地区。”[2]
文化编辑
东西方差异
在东方和西方文明中,剑都是一种地位比较高的武器。在中国古代,剑被称作“百兵之君”,常常被当作一种高贵的装饰品。从皇帝到文人都喜欢佩剑以显示身份。此外,剑也被当作一种仪式道具,比如在中国道教仪式中,剑常常被作为一种降伏妖魔的法器;在欧洲,剑被用于册封爵士与骑士,这个习惯一直流传到今天。
中国剑文化
汉代剑术已甚精备,斗剑中显示了武艺造诣的深浅。曹丕《典论?自叙》:「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