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好古放下小说问道。
“提举,这时民事案件,是可以调解的。”
回答的是铁嘴铜牙何天然,他只有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长得一表人才,面白须长,眉目英挺,看着好像个大官——其实他也是个士子,从17岁开始参加开封府的发解试,前前后后考了三次,次次落榜。
而为了在开封府谋个生财之路,何天然就拜了个老讼棍为师,学习刑名律法,几年之内竟然达到了精通的地步,成了开封府有数的大状,又打赢了几场非常艰难的官司,一举成名,得了个铁嘴铜牙的绰号。
这次的案件,就是他根据武好古的要求,一手炮制出来的!绝对是个让郭知章头疼的假案子!
何天然得意地说:“而且民事案件通常是不会存在一方占尽道理的情况,多半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所以开封府的司录司都是先调解,后裁断的。
而属下出给郭大府的难题,足够他头疼上一阵子了。若是他胡乱判了,输掉的一方去敲登闻鼓也是可以的。”
何天然设计的案件是“双方都有理”,被告是“被冤枉”离婚的,而且又是“三不去”,又是奉了母命“复婚”,是尽孝道。而原告更是无辜,她是明媒正娶来的,却在丈夫死后被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