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青苗钱、义仓税、农器税、牛革筋角税、进际税等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在大周都是没有的。
另外,大周共和国不分几等户,不搞累进税,而是一刀切的收取田税和丁口钱。
因为确定户等这种事情的猫腻实在太多了……
户等不定的同时,田等却是要分一分的。不过分得很粗,就是三种,一是黑土田,二是水田,三是黄土田。
三种田的田税是不一样的,而每一种田不会再进行细分,而是统一征税。但是在实行轮作的情况下,田税可以打六折上缴。
之所以这么征税,一方面是为了收税便利;另一方面是为了鼓励农户改良土壤,兴修水利——田土的等级是可以提升的!
如果田土的税收根据等级划分,就会造成提升土壤品质的努力没有足够的回报。
如果以休耕的部分土地种草畜牧,也不需要额外纳税。但是在畜牧产品发卖过程中,会有相应的商税产生(农产品发卖一样会产生商税)。
此外,农田不论所种何物,纳税额度都是一样的。不存在种经济作物多交税,种粮食少交税的事儿。
还有一点,大周共和国和大宋完全不同,就是没有因灾免税、减税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