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褥、盘盏、碗碟、椅桌、盥盆之类。
第四条祭祀务在孝敬,以尽报本之诚。其或行礼不恭,离席自便,与夫跛倚、欠伸、哕噫、嚏咳,一切失容之事,督过议罚。督过不言,众则罚之。
第五条拨常稔之田一百五十亩,世远逐增,别蓄其租,专充祭祀之费。其田券印“义门司徒氏祭田”六字,字号步亩亦当勒石祠堂之左,俾子孙永远保守。有言质鬻者以不孝论。
第六条子孙入祠堂者,当正衣冠,即如祖考在上,不得嬉笑、对语、疾步。晨昏皆当致恭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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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都是好法,但是能不能真正的被落实,监督执行是关键。
俗话说经是好经,被和尚念歪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呢?在司徒刑看来,还是监督不到位。
因为监督不严,执行不力而胎死腹中的事情并不少见。
比如说王安石的《青苗法》,本来是有益于民生的,结果被下级官员层层剥削,横征暴财,反而造成百姓民生艰难。
因正因为此最后更是不得不废除,王安石也因此被贬斥。
司徒刑正是借鉴此事,才将监督之责赋予杨寿。
杨寿是兵家子弟,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