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徒刑静静的坐在太师椅之上。握笔悬腕,吸满墨汁的狼毫笔。好似龙蛇一般飞舞,在纸张上留下一个个行云流水一般的文字。
“诸路以见存常平、广惠仓的一千五百万石钱各为本,如是粮谷,即与转运司兑换成现钱,以现钱贷给广大乡村民户,有剩余也可以贷给城市坊郭户。民户贷请时,须五户或十户结为一保,由上三等户作保,每年正月三十日以前贷请夏料,五月三十日以前贷请秋料,夏料和秋料分别于五月和十月随二税偿还,各收息二分。”
。。。
也不知过了多久。
也许是一刻钟,也许是半个时辰。
司徒刑的眼睛中流露出思考之色,下笔的速度也越来越慢。
到最后,更是数十息才落下一个文字。
但是,司徒刑的眼睛却是越来越亮,纸张上的文字形成一道道锁链,在空中交织,形成一个全新的网络。
青苗法,是司徒刑借鉴前世王安石《青苗法》,结合了知北县实际情况,而建立的一个全新法案。
说是全新,那是司徒刑借鉴了王安石《青苗法》失败的前车之鉴。
但是,里面的核心思想,还是和王安石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