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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色黝黑,身体粗壮好似棕熊的樊狗儿好似热锅上的蚂蚁,在军帐之中来回走动,嘴巴开合,好似自言自语一般说道。
”这算什么?“
”这是要起兵造反?“
“雷蒙这个狗贼!”
“真是好大的胆子!”
“以为手头有点兵马,就敢反噬?”
“不愧是头有反骨之辈,简直就是一头喂不饱的白眼狼!”
听着樊狗儿骂骂咧咧的声音,众人的脸色瞬间变得难看起来。
不过,樊狗儿的话虽然说的难听,却也是实情。
雷蒙杀了族兄雷顿,逼死城主造反,为了获得司徒刑以及北郡的信任,更是亲手用弓弦将乌兹国王子活活勒死,手段异常的残忍。。。
当时,军中将领,对此就有微词。
毕竟,雷蒙今天可以毫不犹豫的对雷顿等人出手,明天他也会毫不犹豫的对北郡出手。。。
曾经背叛过一次的人,会毫不犹豫的进行第二次,第三次背叛。。。
因为,对这种人来说,背叛的成本实在是太低了。
正是明白这个道理,对于雷蒙的委任,一直以来都存在争议。最后迫于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