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百工匠心 > 章节目录 第二十一章博古斋
    清初年间,灯市移到琉璃厂前。康熙期间灯市上开始出售字画、古玩、书籍的小摊。雍正十二年,琉璃厂里的火神庙同时举行庙市,后来逐渐被古玩珠宝、玉石、字画摊完全占据。

    寄居在各省会馆的应试举子中有人从家乡带来字画、法帖和铜、瓷、玉等玩物,同居住在琉璃厂海王村藏书、藏帖、藏画处的主人,相互观赏,进而相互交换。那时不讲买卖,而是说您把东西匀给我。

    从第二次鸦片战争至解放前夕,88年间在琉璃厂街上,先后开设约有123家古玩铺。从狗尾巴胡同兴隆店里、炭儿胡同、东华门、东四牌楼等地都先后开设有古玩铺。前门大街有挂货铺,也属古玩行。后门的地摊和旧物摊,虽然经营些零七八碎的古董玩器,但不属于古玩行。

    光绪年间,在琉璃厂开古玩铺的股东叫东家,有王府贵族、朝廷官员。清朝制度规定做官的不准经商,他们便以王府总管的名义出面。

    比如笔彩斋是郑王府出资,赏奇斋是摄政王府总管张明芳出资,延清堂、大观斋是内务府总管出资开办。

    这些王公贵族开古玩铺,不是为浓缩资财或发财,而是想摆谱儿,让他们自己和亲朋好友逛琉璃厂、厂甸和火神庙时,有个歇脚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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