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现在才深觉原来一方霸主也不是那么好当的,刚刚才送走老克,血鹦鹉就來访了。
血鹦鹉是大荒原上的另外一个坐山雕,位于大荒原的东南方,比邻精绝的尼罗河,因为远离海角城,所以不曾受到御海军的打压,势力膨胀得非常快,麾下强盗多达八万之巨。他们挨着阿尔卑斯山脉建立一座森林堡垒,左边的尼罗河乃是天险,帝国出兵困难重重,虽曾杀入大荒原大举讨伐戈麦斯,但还沒來得及对远在边境的血鹦鹉采用武力,帝国军团就在戈麦斯那栽了一个大跟头,只得黯然退出大荒原。
嘉靖知道,和八达岭远隔两千多公里的血鹦鹉贸然來访,自然是因戈麦斯对布玛家族动兵引起。
经过大半年的秘密准备,戈麦斯和八达岭签订了一份联盟协议:八达岭暗中支援戈麦斯物资装备,在戈麦斯需要之时,出动顶级战斗力协助戈麦斯蚕食布玛家族。
戈麦斯的三万大军早在一个月前大举出动,闪电拿下位于两个势力之间的纯银矿脉,之后一路高歌猛进,直逼布玛家族的大本营!
布玛家族的实力本就不如戈麦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林英居然会不惜引起大荒原的格局动荡,暗中结盟八达岭,如此不计后果的突然袭击,让他们连吃几场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