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浩被捕之后,那几名被解救的女子居然称李光浩伟老公和大哥,并且为他求情。完全的斯德哥尔摩现象。被囚禁的对象,一旦跟囚禁者待得时间久了,会跟囚禁者产生一定的感情,时间久了,说不定会爱上被囚禁者。就比方说洛阳**案中的几名女性受害者。她们由最初的被囚禁演变到为了李光浩争风吃醋,这的确是一件非常不可思议的事。然后几名受害女性没有同仇敌忾,联手对付李光浩,反倒是喊他老公,为他争风吃醋,的确是让人想不通。”
庄梦蝶道,“那么你呢?姑娘,你是属于什么情况呢?你被他囚禁了多久?”
那女人目光茫然地望着虚空中的一点,喃喃地道,“被他囚禁了多久,我也说不上来,因为地下室里没有窗户,也没有钟表和手机,我不知道时间,我只知道,他过一段时间就会跑来折磨我一次,每一次,都把我折磨得痛不欲生。好像我每天的生活就是挨打被折磨,我觉得自己没有了自尊,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否则,等待我的,就是一顿毒打。为了免于挨打,我愿意做任何事,我愿意为他**,愿意学狗叫,愿意做一切有悖于女人自尊的事。我知道你么现在一定看不起我,可是我真的没办法,我害怕挨打,每次只要看见他拿着鞭子朝我走过来,我就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