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的光线,窗外的月光虽然不是很亮,可是屋里家具大概其的轮廓,我还是看得清的,再说,这里是我的家,我在这套房子里生活了好几十年,对这里的摆设,可以熟悉到闭着眼睛在屋里走个来回,都不用担心碰到任何家具的。我当时仔细琢磨了一下,既然不能直接开门出去,那就只有先想办法看清他的脸。这个混蛋,大半夜的,跑来偷东西,我至少应该知道他长什么模样,高矮胖瘦,脸圆脸方,我必须看清楚了。如果要看清楚,必须借助工具了。什么工具呢?手电筒。我已经想好了,等下,我要趁他不备的时候,忽然用手电筒照他的脸,只要能看清他的长相,他就指定跑不了了。即使他跑掉了,可是他的脸,我记住了,我可以把他的模样告诉警察,警察自然会请他去局子里喝茶的。主意打定,我立刻开始在外屋里找手电筒,我每次用完手电筒,都是习惯性地把它放在茶几的底层,因为现在电灯普及,几乎用不到手电筒,我好像有半年都没用过手电筒了。外屋没有开灯,茶几的底层黑糊糊的,啥都看不见,我伸手一摸,果然摸到了手电筒。我拿到手电筒之后,听见那咔哒声还在继续,心里暗骂,臭小子,你别狂,现在,就让大爷我看看你的模样,我叫你小子吃不了兜着走。我当时打定主意要看清那个贼的脸,也不想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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