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若大众整天看着一群吸毒嫖娼的人在屏幕上跳来跳去,你让那些价值观还未完全建立的未成年人情何以堪?”
“支持总局的决定,给我们百姓一个传播正能量的娱乐舞台,把娱乐圈的男渣女渣清除出娱乐圈,我们拍手称赞,早该这么做了。”
“吸毒的最应该封,看看那些脑残粉发的评论就可怕,说为了看他的偶像打算犯罪进去陪,说杀人了也支持,真是脑残粉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还有棒子国的垃圾也该封杀,还有亲日的那些台弯垃圾演戏唱歌的!”
同时,对总局封杀令表示质疑和反对的也不少,他们认为:“人谁无过,知错能改,就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而且他们改正错误的行为也能作为典型案例,警醒更多的人不要重蹈他们的覆辙。而且是否聘用他们属于市场行为,应该交由市场去选择,行政的一刀切未必能收到最佳的效果。”
“吸毒明星,以及劣迹明星封杀是应该封杀的。但不应该由广电局封杀,而应该是民众抵制,并且是媒体机构的自发行为。就像媒体应该自觉在儿童可能收看的收视时间段自觉屏蔽暴力色情的内容,在餐饮时间段自觉屏蔽性生殖方面的广告一样。所以,广电局封杀劣迹明星并不完全契合法律,封杀劣迹明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