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备不走寻常路啊。
在刘备的履历中,这段日子并不短,大概有六、七年。史书对他的记载却只有3个字:合徒众。
自己给自己找了个活。
因为社会动乱,于是在家乡召集一帮徒众以防不测。成立了一个相当于现在黑社会的组织,自己当头头,渐渐聚集了一n人才。
可以跟现在社会上那些混混相比,刘备就是不务正业,整天领着一帮年少子弟不好好读书混社会。
刘备聚集的这帮人,他们非官非商,整天在一起,既不打家劫舍,也不效命官府,能挣钱的时候就挣点儿,没事的时候就到处喝酒。混吃等死。他俨然成为领袖人物。
反正就那么混着,日子自由自在,说得好听点儿叫自由职业者,说得难听点儿就叫混混。
如果放在现在的社会,早就被打掉了。
混黑社会,刘备竟然也混成了乱世奸雄。
不要小看这样的混混,和平时代他们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乱世里他们就是强人。不是说过:乱世出英雄嘛!
混得好就是英雄,对他们来说,不差体力,不差胆量,只差机会。在这帮人里,刘备和两个人最情投意合,一个叫关羽,一个叫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