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最合欢喜哥的心意了!
经营?什么经营啊?欢喜哥一听到这个头就大。
对于这一点樱井三良也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本来这个公司最需要借助的就是雷欢喜的力量!
能够全部交给自己经营,那么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模式来使公司正常运转。
但是随后卢卡斯提出的条件,差点让樱井三良跳了起来。
雷欢喜不出资,仅仅以自己的形象做为入股资本,但却要占公司不低于35%以上的股份。必须确保雷欢喜是新公司的最大股东。
如果雷欢喜愿意拿出资金来投资,那么这部分的投资雷欢喜所占据的股份另行计算!
虽然早就预计到卢卡斯会提出这样的要求,但这个形象的代价也未免太高了吧?
可你以为这就结束了?
早着呢。
卢卡斯又提出了更加过分的要求。
每年除了正常的股份分红以外,雷欢喜还必须从公司拿走一笔资金的肖像使用权,至于的费用在进行正式谈判的时候另外计算。
樱井三良忍无可忍:“你的意思是,除了那35%的股份,公司每年还要拿出一大笔钱来给雷欢喜当成形象代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