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就该回地下去啊!”
“回去干嘛,采蘑菇么?”队长是个地下人类,皮肤很白皙,看上去也有些矮小,胳膊都很细的样子。不过他的力量很大,是这个队伍的重装战士。
“不是我说,队长,就不该给那个什么公爵打仗。”一个矮小的侏儒道。
“不给他打,给你打?那个什么魔法之神的军队都杀过来了,要不是他们杀过来,阿斯拉公爵的军队会过来?阿斯拉公爵和我们之间的交易进行多少年了?地下世界的孤岛那边,就有他们的地下城,可是这些人从来不深入地下世界,就在那边待着。”
另外一个混血的人类士兵道:“队长说的有道理,我有个姑姑,就在孤岛那边讨生活。阿斯拉公爵在孤岛,有个大型实验室。他们根本不和外界深入交流,出来的人就是采购。”
“该死的魔法之神啊!”侏儒像是在唱咏叹调一样。
“是啊,该死的魔法之神。”食人魔在一个皮囊里,扯了一把菜干,丢在锅里。香气开始弥漫。他用勺子缓缓搅动着食物,道:“可惜我是食人魔,去不了帝国那边工作,否则的话,跟着阿斯拉公爵混,可比在地下舒服多了。”
“你行,我不行啊。”侏儒苦着脸道:“我战斗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