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如此挑战纲常,根本不可能。
吴氏拿着诉状去京兆府衙门告状,状子还没递上去就被赶了出来。
……以妻告夫还想跟夫家抢儿子,你咋不上天呢?
吴氏胸有成竹,京兆府衙门不接案子,她掉头就去拍了听事司衙门的大门。
按说听事司是监察百官的衙门,并不管夫妻义绝和离析产等事,然而,听事司的管辖范围其实又很难界定。任何和官身牵扯得上的案子,听事司都可以管。
吴氏是陈阁老的孙媳妇,这就是首辅家事,就和听事司扯得上边了。
再者,吴氏也是有备而来,她才被京兆府衙门赶出来,身上就摸出一张状告京兆府衙门讨好当朝首辅、欺虐下民的状子——我告京兆府衙门,监察百官的听事司衙门总该管了吧?
听事司中女子当家,又多的是没有家累的女光棍,胆子飙起来什么都敢干。
何况,吴氏还带着黎簪云亲写的拜帖。
案子到了听事司手里,负责主审此案的,是龙幼株的心腹文双月。
这案子却不是那么好审的。
首先陈阁老家就不干了,你们听事司简直有病吧?这种疯婆娘写的混账状子也敢接?拿出去评评理,这世上岂有妇人跟丈夫抢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