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自己的小窝走去。
苏景笑了笑,没有说话,继续一边捏着宁希竹的小腿,一边看着手机。
忽然,他的眉毛挑了一下,把手机放到宁希竹的面前,“这是你做的?”
宁希竹看了一眼手机上的内容,没有否认,“团队做的。”
“很有创意!”苏景对宁希竹的回答没有感到意外,实际上刚入门的广告小白或者外界对创意总监有这样一个误解,包括苏景还是学设计的学生时,也是这样想的。
大广告公司的创意总监就像神一样,他们衣着随便,从不准点上班,工作地点并不限制在办公室,有可能在咖啡店临街的玻璃窗前,或者在阳光明媚的草坪上,灵感迸发了就想出一句恒久流传的广告语,然后折服客户,赢得不菲的酬劳,名利双收。
直到苏景走上职场后,他才知道,创意总监也跟大多数广告狗一样,常常因为想不出东西而纠结苦恼,常常熬夜加班,常常被客户批得灰头土脸。
这是幻想和现实之间最猛烈的冲撞,幻灭了苏景对广告大牛的所有幻想,差点就没让初出茅庐的他选择了转行。
事实上,做设计的人或多或少都具备创意能力,毕竟看的猪多了,总能学会猪叫吧,叫不叫得响另说。所以创意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