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叭裤”时,还会穿上高跟的皮鞋,有的鞋跟上钉上三角铁片。走路的时候,皮鞋踢踏响,裤脚扫马路。再带上蛤蟆镜,拎着“四喇叭”的录放机招摇过市,那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百。
当然了,这种“服装怪”的命运与“皮尔?卡丹”的首演待遇如出一辙,从重新流行之初就遭遇各方各面的批评和抵制。
有许多人看不惯,认为这简直是大阿飞!流氓!玩儿闹!反正穿奇装异服的不是好人。
为此,他们斥责年轻人过于轻浮,说这是代表着西方腐朽、虚幻、没落的东西。
画漫画的人马上抓住时机,将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画成反面人物,大有古代怒斥“服妖”之势。
相声演员更是不失时机,编出相声段子。说他们胡同里自从有人穿喇叭裤,从此竟不用扫胡同了。为什么呀?裤脚像扫帚!
甚至随之还出现不少的街头压迫行为。一些派出所和单位保卫科人员,一经发现有人穿“喇叭裤”,必要用剪刀强行剪破,方为之后快。
直到《青年报》写了一篇文章论证,说我国唐代壁画飞天里的人物也穿喇叭裤,说它是源于我们民族的,而不是西方,反对的声音这才小了一些。
可无论怎样,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