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官吏不许,父皇知道之后,勃然大怒,将地方官吏处斩,想要娶此妇的人家,被发配充军!”
同样的案子,老朱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态度?难道是老朱糊涂了,还是三年的功夫,大明就人口充裕,可以允许妇人守节了?
都不是!
后一个案子,另有内情。
那个妇人死了丈夫,小叔子趁机想要娶嫂子,地方官吏居然支持小叔子的要求,同意这桩婚事,驳回了妇人守节的请求。
判决结果送到了京城,老朱怒不可遏,他怒在哪里?弟娶其嫂,这是元朝留下的遗风,朱元璋登基之后,恢复华夏衣冠,极力扫除前朝弊政,不遗余力。可当了十多年皇帝,居然还有官吏犯这个错误,以前朝的风俗来判案,老朱砍了他的脑袋,都是便宜的。
朱棣此刻把这两个案子拿出来,用意再明显不过了。
“父皇,匠户之制,是承袭前朝。早些年,父皇征战天下,耗费巨资,不得不为。如今国泰民安,朝廷府库丰盈,足以出钱雇佣工匠,如果继续保留匠户,只会任由前朝的弊政,蔓延肆虐,残害无辜百姓!”
“父皇,儿臣曾参与辽东之战。柳淳在白羊口,改良火药,制作新的军粮。他以雇佣之法,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