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归结为安氏能够长期统治黔西北的原因。
比如嘉靖年间的进士田汝成云:安氏有贵州,千余年矣。
岂其先世有大功德于诸蛮哉~何其诈之绵永也,罗鬼憨而恋主,与诸夷异,即暴虐不怨,其强族不得代有之,故不易姓,今虽授官给印,直名羁之,不能令也。
这是一个经典性的解释,被明清时期的士大夫们广泛引用,直到乾隆初年鄂尔泰等人编修《贵州通志》时仍然持同样的观点。
这种见解在明代可能有其合理性,但清代黔西北的整个社会制度已发生了巨大变迁,原住民“憨而恋主”、“暴虐不怨”的鲜明形象亦随之淡化——士大夫们带有感性化的描述只揭示出他们顺从的一面。
其实,许多家奴、佃户已懂得怎样利用现行的制度争取自身利益,他们与土目之间的冲突成为一个引人瞩目的现象。
需要说明,在1949年以前,黔西北地区的土目以及富有的彝人都普遍养有许多供自己役使之人,女性称为“柏”,男性称为“者”,在讲西南官话时,称为“丫头”、“娃子”,汉语书面语一般统称“家奴”。
如乾隆八年(1743),威宁镇总兵曾长治奏称:土目之家各蓄有家奴,以供使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