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乡还了解到,有的徒弟因为学习时间不够等原因没有得到师傅的经书,其法力与威信大打折扣,只能做一些小事,遇到做斋等大事时没有人会请他们。
王子国先生称,布摩的所有儿子都可以参加学习,但要进行列标准进行检测,遴选一个合格的传人。
所以做个简单的总结的话,就是本文主要利用彝汉文献及一些学者的田野调查材料,给大家展现了一个拥有自己的文字、礼仪制度和政治法律传统的非汉族社会。
随着中央王朝的开拓与渗透不断深入,特别是改土归流以后,其权力结构的变化过程。
尽管元、明王朝在黔西北建立了土司制度,但以则溪制度为核心,君、臣、布三者秉权的彝制仍然有效地运行着,自明初以降,朝廷的各种边政措施以及移民潮流逐渐对彝制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君长之职由轮流更替变为父子相传,汉人跻身“勾”政权等即是彝制因应新势的重要例证。
“勾”政权在康熙三年(1664)的军事征剿中被瓦解,但清王朝并不能彻底抛弃彝族制度,主要表现在:府、州与里甲都是在则溪区划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同时,土目在地方社会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改流后土目的身份发生了变化,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