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带个惩戒去聊斋 > 104、妖魔在朝(五更)
逾矩,他不该享用。

    但在卓景宁看来,这丫就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这厮是不该享用,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那他这个在刺史府里待了一个多月暴毙而亡的“前刺史”,不就是很不懂规矩?

    有时候,记恨一个人,就是如此简单。

    这唐如君不来文成县还好,来了他难受。

    不该卓景宁没想到的是,朱世昌的巡守府,也在文成县。虽说他是文成县的县令,然而无论什么事,都是朱世昌说了算。但这个时候,卓景宁已经无心争权夺利了,他本就志不在此,之前热衷于权势,是被权势的味道给吸引,然而在他修成年轮印记后,便已经看淡了。

    眼下他成了文成县的县令,终于得到了他想知道的。

    之所以鬼怪这种东西,在民间只处于传闻的状态,归根结底,是四个字——妖魔在朝。

    并非是鬼怪窃据朝廷高位。

    而是朝廷在供奉着这些鬼怪,并且和这些鬼怪产生了极为密切的共生关系。

    鬼怪借助人气,人气辅助鬼运,二者相辅相成,便成了一方豪门贵族。

    能成贵族的,家中必然供奉着鬼怪,自然不会把这些事情说出去。加上各地识字率不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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