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女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每增一岁,赋钱亦增。改为民女十七以上至三十不嫁者,每增一岁,赋钱增;原令人有产子者,免算三年,其夫免算一年。改为人有产子者,夫妇同免三年。诸卿以为如何?”
此言一出,诸臣又开始交头接耳,议论纷纷。之前已经免了十四岁以下的口钱,如今又要免算赋钱,州牧这是想干嘛呀?
刘备不想干嘛,只是想鼓励生育罢了。至于前一条,他也是为了百姓好。大汉算虚岁,民女十五岁不嫁人,每年赋钱翻倍,翻多少倍,要看是哪个皇帝在位了,最高曾翻过五倍。也就是说,家里有女孩,十五岁了还没有嫁人的,光她一个人就要一年出六百钱的赋钱。这个负担,对于寻常百姓来说,还是非常重的。这也是在秦末汉初的时候,因为战乱的原因导致天下人口锐减,于是大汉朝廷便出台了这么一条政令。也是为了通过鼓励早婚,刺激生育从而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然后便被后来的历任皇帝给延续了下来。目的是挺好,但大汉的时候算虚岁,也就是说,十四周岁的女孩,便要嫁人生子。这从刘备的角度来看,非常不好。十四岁的孩子还正在发育呢,就算再早熟也有个限度,你这么早便让她嫁人生娃,在这个年代,还是很危险的。所以为了优生优育,为了生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