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遍便记住了,却只记得开头这两句而已。
这诗表达的是作者渴望参与国事的雄心壮志,认为历史是王侯将相写的,他就要做王侯这样的人。
在韦宝看来,醉心功名利禄,这应该是封建统治者最喜欢看见的事情,是乐于见到天下读书人都有这种想法的,应该不犯下什么忌讳,所以写了出来。
韦宝的一笔字,在现代能拿个中学生水平的地区书法比赛奖项,但到了大明,也就勉强算是童生水平,贵在刚劲有力,筋骨还行,倒也有几分男子汉气概。
王体乾站在韦宝身边看着韦宝写字,因为厅门打开了,所以外面的一帮喝酒小声谈话的官员们,也能看见这边韦宝在写字,一群人便好奇的站起身张望。
“不错,不错,诗不错,字也不错。”王体乾虽墨水不多,到底是司礼监第一杆笔,平时要在纸面上跟一帮大臣斗法,才学还是练出来了几分的,对韦宝这几个字,极为欣赏。这个欣赏是有前提的,因为王体乾已经将韦宝的身世弄得很清楚,知道韦宝出身农家,根本没有什么靠山,而且连进学都没有进过,一个没有进过学的人,不但能自己作诗,还能写一手拿出去见人的字,已经是极为难得了,所以才会极为欣赏。
韦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