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明鹿鼎记 > 【0276 所有人都不看好】
立,则入志定,上下安。建国之初,此为先务。纪纲法度,为治之本。”朱元璋对法律极为重视,同时由于元末明初之际,法律破坏严重,所以制定明律十分迫切。加上李善长有“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因此《明律》是以《唐律》为本所制定的。

    韦宝觉得法律是由两个字组成,即“法”和“律”,这两个字的意思 是不一样的。

    律,指的是国家颁布的社会规则,例如“杀人偿命”。律是冰冷的,机械的,不讲人情的,它只讲究执行、执行、执行。法,不是一个具体的条文,而是在无数的条文基础之上所提炼出来的一种理念,一种精神 。它不在乎一个具体的规则,而是强调一个公平、正义的理念。一方面要讲规则,讲执行;另一方面要讲公平,讲正义。两边儿合在一起,才叫做“法律”。

    所以说,古代没有法,只有律。

    原因就在于,这些“律”的背后,是没有“法”的。皇帝口含天宪,说什么就是什么。律条什么的,当然是用来治理臣民的,哪能约束皇帝?

    看了一上午的《大诰》,韦宝将几本书都看了一遍,他只求大概知道说的是啥,并没有要求自己背诵。

    在韦宝看来熟记这时代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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