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技术活便是极好的。
放到现代,可称之为文艺,给客户恋爱的感觉,又没有柴米油盐,生儿育女,伦理道德的阻碍,单纯的享乐容易刺激内心里的那点文采。
在古代,娼妓有别,妓乃表演技艺和以歌舞为业的女子之通称,如乐妓、艺妓、歌妓、舞妓、官妓、私妓、营妓、家妓等,有的卖艺不卖身,有的既卖艺也卖身。
青楼和妓院,就本质上来说都是以供男人取乐,满足他们生理和心理需求为目的而赚取钱财的地方。
古代妓院一般都是合法的,不过需要审批过和交税而且是重税。
古代的妓院也分官办和私营,官办的最早是齐相管仲为“征其夜合之资以富国”出的主意。妓女来源自贫苦人家和被贬罚大臣家的女儿。此事一直持续到明朝洪武年间,朱元璋看不惯官宦士子集体嫖娼,下令停办国家妓院,结果国营妓院停办。
但结果还是不行,后来又再次从新营业,不过下令官员不得嫖娼。
后来这条禁令被官员充耳不闻、形同虚设。
个体营业的妓院可分两类。
一类是向政府正式注册登记,隶属教坊的,叫做市妓。
另一类无照营业户,是名副其实的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