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明鹿鼎记 > 正文 【0761 韦总裁出招了】
钱的铸造。

    这些法律规定,对保证国家货币的正常流通,稳定经济秩序,发展商品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明英宗正统年间,大明宝钞贬值,政府放松用银禁令,银钱公开流通。

    此后几代,由于私钱庞杂,铜钱轻重不一,成色各异,制钱、私钱、白钱三者之间的比价差异大,变动多,兑换业更为发达。

    如嘉靖时大开铸炉,钱币名类繁多,单是制钱就有金背、旋边等几十种名目。

    在此情况下,贩卖铜钱和私铸私熔更多,乃出现若干专营铜钱兑换的金融组织,称为钱店,又叫钱铺、钱庄、兑店、钱肆、钱桌或钱摊。

    嘉靖八年,私贩铜钱猖獗,朝廷下令禁止贩卖铜钱。

    导致经营货币兑换业务的钱桌、钱铺等“私相结约,各闭钱市,以致物价翔踊”。

    明万历五年,庞尚鹏奏准设立钱铺,是为钱铺法定之始,以市镇中殷实户充任,随其资金多寡,向官府买进制钱,以通交易。

    明末,钱庄已成为一种独立经营的金融组织,不仅经营兑换,还办放款,供给签发帖子取款的便利,原来在两地联号汇兑的会票,也成为钱庄发行有钞票性质的信用流通工具。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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