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规则,名曰“存在规则”,具有永恒的性质,恒定一切时间,空间,过去,现在,未来,至强至高,永恒超脱。
所以,掌握至高规则,才不受限于过去,现在,未来,以往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叶枫也是由此而知。
往下推测,“存在规则”应该与“有之规则”有关,其意为:存在一切则有,有则有之,属于存在之中,存在包括了有,有是存在当中的一部分。
而“有之规则”也并不简单,极为特殊,玄之又玄,妙之又妙,又与一切显现于外,行之有效的规则有联系,譬如明显的,显现在外的本源规则,生命规则,星辰规则,吞噬规则,封印规则……很多高等,中等,低等规则,也都属于这一类,几乎是绝大部分的规则都具有显露而外的特性,乃是属于“有”之一类。
又与实性,实质特性有关系,譬如时空规则,造化规则,命运规则,力量规则,毁灭规则中属于实质一面的规则,这些规则一体两面,阴阳互体,也就是说这几大规则除了实质方面的还有虚性的一面,乃是与大道规则之下的规则有着本质的不同。
命运看得见摸不着,处于无形之中,影响着每一个人,这就是命运之虚,但命运又可以通过一系列的现象显现出来,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