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一封行贿信。
行贿人,某公司副经理。
行贿对象,该公司总裁。
行贿目的,想往上动一动,当上经理。
……
三人一见,面面相觑,显得有些六神 无主。
沉吟片刻后,见多识广的任逍遥,做出了让曾小波和郑风两人都举双手赞同的决定。
找个atm取款机试试。
如果里面真的有钱,直接一取了之。
这样的钱属于不义之财,不要白不要。
一个敢行贿,一个敢受贿,那副经理和总裁两人,应该都不是什么好鸟。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不是?
而且,这样的犯法行为,那名丢失了信封的副经理只能打落牙齿肚里吞,只得自认倒霉,连警都不敢报!
而且,他恐怕还会暗暗祈祷,希望捡到信封的“幸运儿”是个做事讲究的人,将钱取走后,能够帮忙毁掉那半页信笺。
毕竟,金钱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他一旦报警,自己入狱不说,那名总裁也跑不了。
虽然并未达成受贿的事实,但那总裁必有“前科”,又如何经得起查?
在这物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