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许这只是恭维,丽萨。”侯大盛苦笑着道:“你得知道,在法国菜方面,我还是一个新手。诚然,我有着很好的基本功。但做菜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锻炼出来的……”
丽萨似乎并不在乎侯大盛说什么,在她的心里就是认定了侯大盛就是最好的人。她眼里最成功的、最优秀的男士。什么白马王子,在丽萨看来都不如侯大盛一根脚趾头漂亮。
有人说,相爱的两个人真正体现的感觉。就是两个长的哪怕像是猪头一样,都依然害怕对方被人抢跑了。丽萨现在就大致有这样的感觉。她总觉得,自己不去盯着说不准哪个热情的女人就得把侯大盛勾跑了。
要知道,她的哥哥目前不允许侯大盛碰她。而侯大盛到底是一个男人啊,血气方刚的男人。丽萨有时候会想,万一哪个热情似火的女人走到了侯大盛身边……
所以,这也是丽萨几乎每天都要去戈登店里的原因之一。她用这种方式告诉其他人:侯大盛有女朋友了。而且,身家丰厚、漂亮优雅。你要勾引他,先看看自己够不够格。
可惜的是,侯大盛到底对这些女孩儿的心思根本就不了解。他也是个初哥来着,你指望一个从乡下出来,蜕变成异国他乡厮杀汉的厨子在儿女之情上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