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上渐渐的失去血色而变得苍白。这个时候,你不是要像个娘们儿似的尖叫起来丢下枪逃命。
也不是跟个二愣子电影男主角似的抱着枪傻不楞登的就冲出去,以为自己有主角光环不会被人乱枪打成满地的碎肉。你要做的是趴下,让自己躲过对方的子弹。活下来,然后再还击。活下来,你才有机会做其他事情。比如宰掉那个杀你的兄弟家伙。
死了,你就是一堆碎肉。跟你那个被打碎的头颅的兄弟一样,然后一起在阴曹地府里面结伴同行。有人也许会为你们掉几滴眼泪,但很快的你们会被人忘却。除去你们的家人,不会有太多人会经常想起你们。
所以,要见血。真正的在厮杀场上走上几个来回。亲手打爆几个头颅,看着自己的朋友、兄弟被人打死。然后你活下来了,你知道了自己如何更好的活下来。知道怎么干掉那些跟你对战的杂碎,你就差不多算是精锐了。
活着走下来三四场战斗,就算是练出来了。
“他们练的很辛苦,好在丛林里面不缺野物。我们还有枪。”侯大盛淡淡的对着卡加梅道:“第一次对游击队的战斗,是我们做的。但后来对于一些觊觎我们矿场部落的作战,是他们完成的。”
侯大盛的话,让卡加梅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