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桩,这个基础打好了才会往下教拳法套路。下盘不稳,你都没站住就给人推开了。那还打个屁。
侯大盛倒是很扎实的在打拳,但巨狼注意到侯大盛身上手臂上和腿上都缠绕着圈圈的东西。
“猴子戴的是特制的铅珠背心。”看出来巨狼的好奇,大奇笑了笑解释道:“猴子其实现在基本除去洗澡,哪怕是睡觉都穿着它。为的就是适应它的分量。这也是种练法。当然,这会比较累。”
巨狼点了点头,他现在大约明白为什么当时侯大盛的爆力如此之强了。甚至能够跟起重机在力量上,拼下。尽管他的力量,始终没有达到起重机的地步。但在豺狗里面也算是数数二的力量型人物。
而且他的耐力,比之起重机要强。起重机的力量比侯大盛要大,但如果两个长途行军后再投入作战。那么侯大盛的体力精力和作战能力,是高于起重机的。这些可以从侯大盛数次被人围剿,死里逃生中看出来。
“负重的话,般有三种承载:沙子铅块和钢珠。”大奇继续解释道:“沙子的话,佩戴起来舒服些。但问题是比较臃肿,不利于动作伸展。而且重量也达不到。铅块倒是不臃肿,但问题是灵活性丧失了。而且铅块磨损后,容易跟皮肤剐蹭导致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