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个定额,甚至比定额还少,因为公田的收获数量往往比私田要低许多。
将公田制度打破,只朝着宋公动手,将公室的公田全部拆成私田,将这些公田里的全部应收的赋税,平摊到私亩当中,保持原本的税率不变。
本地的一部分还有把柄握在墨者手中的旧大族,一旦时机成熟就动手搞掉他们;那些愿意接受新的土地制度,愿意自发转化为新兴地主靠实物地租和租赁或是经营性农业获利的大族,则承认他们的私亩。
那些棉花之类的经济作物,还要优先给予那些新兴的地主,同时还要想办法将新的种植技术在各国普及,提升市场流通总量促进商品交换发展。
让那些在沛邑的新兴地主觉得有利可图,自发选择经营而不是分散租赁的方式,逼着租赁他们土地的已有的隶农要么被迫离开被墨者组织起来新开垦新田,要么成为雇佣性质的雇工农。
怨恨的矛头指向那些新兴的地主,有利可图,是他们自愿不准租赁而是选择经营的,看起来并非是墨者逼迫的。
至于沛邑绝大多数的村社制下的农夫,则基本按照自耕农的方向前进,将公田军赋平摊到他们的私亩当中,变赋为税。
成不成,如今只在于墨者做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