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本来就没有办法隐瞒,莫正阳又有意推波助澜,很快就宣扬的全班皆知了。
不用莫正阳解释什么,同学们就顺理成章的接受了他的巨大变化。
在这个时代,工作之外的合法收入几乎没有,但稿费是特例。
国家成立初期的20世纪50年代,稿酬并不算低。
当时的稿酬标准是:著作稿根据稿件质量的不同,每千字为4元、6元、8元、10元、12元、15元。翻译稿为每千字3元、4元、5元、6元、8元、10元。
此时职工的平均月薪只有三四十元左右,而一部长篇小说却能得稿费数千元甚至数万元。就是万字左右的论文也能得200元左右。
这个时候有个口号,叫做“一本书主义”,著名作家都属于“高薪阶层”,很是遭人眼红。
很多居住在京都的著名作家,都在50年代初,用稿酬买下了价值万元左右的私家四合院,在普通人看来,实在是太豪阔了。
1958年7月,文化部颁发《关于文学和社会科学书籍稿酬的暂行规定》,正式采用“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的付酬原则。
“基本稿酬”决定于稿件的质量和篇幅(字数、行数或页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