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唐的国家制度,“士农工商”都是要分配土地的。这四大阶层的“良人”一但失去土地,那就只能成为猎园人那样的逃户和流民,再或者沦为部曲奴婢那样的贱人。但也有一种特殊情况,京畿人口极多、王公贵族们又占去大部分的田土,很多良人包括一部分官员都分不到土地,但国家却承认他们享有“名义上”的土地。
大唐时代,良贱之间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是有没有国家“承认”的土地。一个贱人挥起锄头跑到荒郊野外去挖两亩地出来然后宣布主权,这非但改变不了身份,还会成为官府严格抓捕的对象。
李苍玉和猎园的人都在此类,这就是传说中的——逃户。
“你运气不错,朝廷这几年很重视逃户问题。各州各县都把收拢逃户当作政绩。”夏兰说道,“但说实话,很多地方也就只是为了做一做政绩,不会真心善待收拢的逃户。很多回来的逃户非但分不到田,还要每年向国家缴纳一千五百文税钱。”
李苍玉皱了皱眉,“这么说,我这三十亩土地来得很不容易了?”
“你以为呢?”夏兰笑了笑,“土地就是命根。这三十亩田,就是某人的半条命。”
“谁?”
“你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