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微红,故此也用粉肉的雅称。
陈霆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究竟是有多久没回过下城区了?
“好,有什么就上什么。”
女老板飞快的上了酒菜之后,附在陈霆耳边说,“贵客,要不,到后边尝尝精致的,好酒好菜,丰满的姑娘!”
“不必,”陈霆摇头拒绝。
随后一举杯,高声道,“这杯,我请了!”
“哗。”
小酒馆顿时沸腾了,所有人一起举起酒杯向陈霆示意,这种捧场的豪客客不多见。
陈霆看着面前盘子里切成一条条依次排开但仍旧能看出原本形状的老鼠肉排,咽了咽唾沫,“多少年没吃过这种东西了...味道还...呕!”
一张草纸递了过来,抖了抖,“别嫌弃,莎草的,将就用。”
陈霆的呕吐带动了肋骨和内脏的伤势,让他很不好受,勉强笑了笑,“谢谢。”
那人穿了个黑得看不出颜色的大衣,有一撮小胡子,一双眼睛贼溜溜的,“我叫马六,叫我麻溜就行...很久没回下城区了?”
陈霆正了正衣领,“你怎么知道?”
马六指指自己,“凭我的眼睛,一看啊,您就不是我们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