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就是天生的山泽野修。”
阮秀抬起手腕,看了眼那条形若鲜红手镯的酣睡火龙,放下手臂,若有所思。
一个中年男人来到了书简湖边缘地带,是一座人山人海的繁荣大城,名为池水城。
一路上雇佣了辆马车,车夫是个走南闯北过的健谈老人,男人又是个大方的,爱听热闹和趣闻的,不喜欢坐在车厢里边享福,几乎大半路程都坐在老车夫身边,让老车夫喝了不少酒,心情大好,也说了好多道听途说而来的书简湖奇人异事,说那儿没外边传闻可怕,打打杀杀倒也有,不过多半不会牵扯到他们这些个老百姓。不过书简湖是个天大的销金窟,千真万确,以前他与朋友,载过一拨来自朱荧王朝的富家公子哥,口气大得很,让他们在池水城那边等着,说是一个月后返程,结果等了不到三天,那拨年轻公子哥就从书简湖乘船回到了城里,已经身无分文了,七八个年轻人,足足六十万两银子,三天,就这样打了水漂,不过听那些败家子的言语,好像意犹未尽,说半年后攒下一些银子,一定要再来书简湖快活。
男人行走在池水城比肩接踵的大街上,很不起眼。
先前城门有一队练气士看守,却根本不用什么通关文牒,只要交了钱就给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