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重点了。
“那厮再了不得,也依然被我的风采所折服,二话不说,就要摘剑相赠,我不收,他便又要以刀做笔,算是提笔赠诗,我是谁,正儿八经的读书人,你刘叉这不是自取其辱嘛,见我不点头说个好,那厮一写就停不下来了,一条古时水,向我手心流,森然气结一千里,磨损万古刀,勿薄细碎仇……啥?你们竟然一句都没听过,没关系,反正写得也一般。记不住就记不住,不过以后你们谁要是在战场上对上了那刘叉,别怕,打不过了,见机不妙,立即与他嚷嚷一句,就说你们是阿良的朋友。”
但是那个自称读书人的阿良,赌棍酒鬼更光棍,不知不觉就在剑气长城待了百余年,从未身穿青衫悬佩玉佩,从未真正像个读书人。
他走的时候,甚至剑客没了剑,佩刀戴斗笠而已。
没有人知道,陈清都为他送别的时候,郑重其事说了一句,“走了,就别再回来了,一个外乡人,能在剑气长城待这么久,就算你不走,我也要撵人。”
那男人只是一边揉着老大剑仙的肩膀,一边嬉皮笑脸道:“若有好酒,帮我留着。喝不喝,看我心情,可留不留,却是江湖道义。”
不过最后,男人扶了扶斗笠,离开茅屋那边之前,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