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半路出家,转为骑士的强大战士,还有个名字叫“野骑士”——意思 是野种骑士。
“幸好你这孩子有福气,在安德爵士还没有发迹之前就和他关系亲密,安德爵士已经同意你担任他的贴身侍从。”
“什么?我去给安德大哥当贴身侍从?这真是太棒了!父亲我爱你!”
莫特*梅尔斯的惊喜发自内心。
他一直觉得安德大哥特立独行,见识深远,将来肯定不同凡响,可莫特也没想到仅仅几个月过去,安德就已经成为贵族。
他以前是管安德叫大哥的,但是现在一个领民和一个贵族,怎么能称兄道弟?
现在能有机会追随大哥,他自然非常高兴——在莫特看来,追随安德,可比跟着骑士接受骑士侍从训练要有意思 多了。
“莫特,别高兴的太早,现在安德爵士身份不同,你不要仗着以前的情分乱来,不然反而是害了你。”
卡特警告自己的儿子。
不过,他虽然说着警告的话,脸上却带着笑容。
当年这孩子对一个孤儿出身的旅店伙计,一口一个安德大哥,卡特*梅尔斯还觉得是自己长子不争气,只是他看在特利根和科里的面子上,才没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