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关于蓝田县即将成立商务司的告示。
“自今日起,蓝田县境内的商户、农户、工匠,全部归为平民,官府对其一视同仁!蓝田县境内,以后便只有平民与士人之分!商人子弟亦可入县学、考取炎黄书院。为了让商人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蓝田县县衙遵照永安侯令,今日正式成立商务司。
商务司专管商户之间的纠纷案件,并且志在保护商人们的私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为蓝田县商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经商环境,所有商人在被他人危及到自身利益时,均可前往蓝田县的商务司报官,商务司的官员定会秉公办理!
另外,商务司还负责日后官府对商人争取商税,自下个月起,蓝田县的商税比例由三十取一,更改为六取一,蓝田县境内的所有商户必须在每月月底之前,向商务司上报当月利润,从利润总额中,六取一当做商税!
为避免有商户少报税甚至偷税,商务司每月月初会组织人手,对县内商铺的账目进行抽查,一经查出,一律按照所偷税、漏税总额的五倍进行处罚,并将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任何商户,偷税、漏税次数一旦累计达到三次,则会被直接驱逐出蓝田县,且永世不得回蓝田县开办商铺!”
“咝~!”
蓝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