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我捧着你的脚,毫不顾忌形象的滚做一团,醉醺醺的躺在河岸边。
。。。
洛克的脑壳有点痛,拼命睁开眼,一只臭脚正杵在洛克鼻尖,一丝迷茫过后,洛克赶忙用手拍开了这只臭脚,是汉斯的,这家伙此时正抱着凯恩不知说什么醉话。
从两个兄弟纠缠的四肢中抽出自己的手脚,洛克站起身醒了醒脑袋。
一阵风吹过,洛克打了个激灵,身上顿时起满鸡皮疙瘩。
现在是深夜,万物寂静,就连树上枝头的虫儿,都挪回了窝睡觉。
拿河水洗了把脸,清醒了一下,回头踢了两脚凯恩和汉斯,两人一动不动,没醒,洛克也懒得管这两人了,好歹是军营里打熬了几年的身体素质,在外面睡一晚上,冻不死。
摇摇晃晃的向村子里走去,洛克是能用斗气运行血液,逼出酒精的,但他没这么做,他想记住这个难忘的夜晚,明天他们一家就要启程去王都弗洛尔城了。
走到村子里,还有些说话闲聊的声音传来,枫叶村太小了,乍然间涌入这么多人,是不会有足够的房间安置每一个人的,不少人只能围坐在外面院子里,睡又睡不着,那就聊天呗。
每个看到洛克走来的人都小心翼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