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男女都信奉实力至上的法则,草原牧民们尊崇强者,洛克是丝十六年来见到过最强壮的男人。
不错,身材高挑,又落落大方的丝,今年才十六岁,刚到洛克年龄的一半。
因常年服用活化之精和晋级正式骑士后重塑面貌的关系,洛克的外貌定格在了他二十一岁时,这个时候应该算是洛克颜值的巅峰期。
说不上帅,但洛克也绝对不丑,灰白相间的杂色头发,配上他不羁的眼神 ,反而给情窦初开的少女们和独孤深闺怨妇们,造成了巨量冲击。
加上在福斯坦养就的亲王风范,给人勇武之感的同时,又不缺乏贵族的文质彬彬,洛克自己可能还不清楚自己有多大的改变,他已经不是当初枫叶村走出来的农家孩子,也不是雄风军团旗下第二兵团的那个小小中队长。
在丝美目连连,打量着洛克时,洛克已经被辛格尔劝坐到了营帐内的主座上,品尝起草原特有的马奶酒。
初饮时,马奶的腥臊味洛克颇不喜欢,待适应后,马奶酒的强烈后劲,一波又一波的冲击着洛克的鼻胃,“好酒!”洛克赞道。
单论马奶酒的烈性,是洛克见过第一个超过朗姆酒的品种,瑕疵有之,又不失为一种好酒。
酒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