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同学们的目光在王志华和刘嫚身上互相逡巡。
王志华故意把话说的暧昧,试图让别人把他当成刘嫚的绯闻对象,可是却听到同学们用惊讶又不屑的语气说,
“这人是我们学校的吗?”
“贼眉鼠眼的,有点猥琐,不像好人啊。”
“哪儿来的神经病?”
“估计是刘嫚的狂热粉丝吧,当明星也是够辛苦的,还得时时刻刻应付这种变态。”
......
就凭王志华的外表和气质,连跟刘嫚传绯闻的资格都没有。
王志华感到难堪极了,他毕竟跟刘嫚同龄,只有22岁,他还有一丝属于年轻人、学生的自尊心,他来自三流大学,内心自卑,本来就觉得自己在首都大学这群天之骄子面前,低人一等,这是连310万也拯救不了的自卑,被天之骄子们嘲笑,他恨不得马上转身离开,但他不甘心啊,在钱面前,脸皮算什么?
可即便如此,刘嫚依然没有回头。
王志华气急败坏,不顾各种鄙视,继续对刘嫚喊话,“你父亲做了那么丧尽天良的事情,难道你现在不管了吗?”
他用了夸张的“丧尽天良”一词,仿佛刘嫚的父亲杀了他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