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王化贞的,到目前为止抄出白银和会票两百二十万两,黄金五万两,其他珠宝之类,估价大概也得五十万两,总计三百二十万两,不算其他的粮食杂货田产和房产,光财产就是这些,另外还有放贷的借据加起来本金也得五十万。”
曹文耀说道。
这个数字其实在杨信看来不算多。
十二家平均才三十万而已,难怪孙得功为二十万可以杀熊廷弼。
“把高利贷借据里面本金不足五十两的全部发还,剩下两百两以下只还本金,两百两以上依照太祖制度。”
杨信说道。
他对这种高利贷借据都这个原则。
低于五十两的肯定是走投无路,不得不借了续命的,同样背上这种阎王债的基本上也就当牛做马了,这样的人不需要让他们归还,中间的肯定是有一定还债能力,说不定还是有点产业,要不然谁敢借上百两高利贷。
至于两百两以上不看也知道就是单纯的商人做生意,这样的人当然要加利息,只不过按照朱元璋定的标准,最高不超过一本一利,每月最高三分。也就是一个月百分之三,每年最高百分之三十六,到达本金后不得再加,无论多少年就止于一本一利,敢继续加的先笞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