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混在大明搞社团 > 正文 第三零七章 我不喜欢银子,我喜欢杀人
替他执法的佩剑,就像你们国王的权杖,这个东西代表着我可以不经过任何核准,直接处死从前山寨参将开始往下的任何军官。

    包括奸民。

    那你知道它砍下过多少人头吗?

    加上这八颗,一共一千一百三十八颗,都是我亲手砍的。”

    杨信用胳膊硬生生夹着夷目的脑袋拎起来,然后逼着他低下头看着地上的人头,同时炫耀着手中的尚方宝剑。

    后者哆哆嗦嗦的都快不会走路了。

    “那么我给你们二十四小时的时间考虑,二十四小时后告诉我一个能让我满意的答案,否则的话,我不介意再砍一千一百三十八颗人头。”

    杨信晃着他的尚方宝剑狞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