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混在大明搞社团 > 正文 第三一三章 郑芝龙
    这是他设计的新税法。

    此前明朝在这里收的就是抽分税,目前的做法是根据船的大小,一共分不同等级抽分,每艘外国商船到达之后本地提调报香山县,香山县报布政使司,然后就是目前杨信监狱里的香山知县,海防同知,海道副使安排人过来验船,验完之后按照大小收税。过去是按照货值抽分的,但这些船在查验前就被走私商把载的货物瓜分一空,等查验官员到的时候也就剩下点渣渣,所以最后改成了直接按照船的大小来收。

    一年四万两。

    无论来了多少外国商船,大明官员一年就给皇帝收四万两。

    已经几十年这个数字了。

    这就是大明朝廷收的海关税,或者叫舶税。

    至于针对本国出海商船征收的,一是引税,也就是出海许可证,这个税忽略不计就可以,因为一年总共几百两,每引六两,最初才三两,一年额定发一百一十引,六百六十两,税监太监在的时候他不按限额发,可能一年收的多一些,但额定就是一年六百六十两。

    二是水饷。

    也就是本国商船货物进口税。

    这个同样忽略就可以,因为税率低得令人发指,百分之二,这种是针对合法商船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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