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张德元问道。
“没什么,我们继续吧。”说罢,两人又继续着他们的工作。
云霄灵活的穿梭于城外废墟之中,虽然新城中的废墟已经被清理干净,但新城之外的区域还是一片残垣断壁无人理会。
瓦砾残骸之中时不时有毒蛇凶虫蹦出,想给云霄来上一口,都被云霄手中长枪刺体而亡,虽然张德元的长枪在云霄手中发挥不出神 器的威力,但当做普通长枪使使还是不成问题。
虽说云霄可以直接无视这些凶残毒虫,毕竟这些东西即便是云霄让它们近身,它们也咬不动云霄的皮毛,更别说云霄还有灵力护体。
云霄若是拿出自己最快的速度赶路,这些小虫儿恐怕连他的影子都看不见一个,更不要说会产生蹦跶出来咬上一口的想法了。
之所以要放慢速度,是因为云霄也想体验一把,儿时父亲对自己所说的手持红缨冲杀千里的爽快感,虽然云霄没有正儿八经的练过枪,但却没少见别人练枪。
因为大哥天赋太过逆天,所以继承侯位这种没前途的事情,自然就落在了云霄的头上,因此从云霄三岁开始就要被云晟带去军营之中学习如何治军。
所以云霄从小见别人练得最多的兵器不是剑,而是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