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这几个字。
“到家咯”这话,犹如炎炎夏日里的几滴雨滴进心田,滋润了海歌干枯的情感,一时间他竟难以适应突如其来的激动与喜悦。
然而他也知道,韦德尔口里的“家”不是他海歌的家,并且接下来韦德尔做出的行为不仅再不能让他喜悦,还令他惊惧与纳闷。
仓库前的水泥地上,趴着七只看起来象土狗的动物。它们毛色斑驳,有一只还瘸了腿,估计是一群与海歌一样无家可归的流浪狗。七只狗似乎是专门集合在这儿等韦德尔的,见他回来就开始欢叫,并纷纷蹦跳着朝他扑去。
海歌的的胸口疼得厉害,破衣衫的一块与伤口粘在一起,他试着扯了两次也没扯下来。大概是伤口渗出来的血和衣服结成了一团,要用蛮力生扯,他得疼晕过去。
另外海歌对野兽也怀有恐惧心理,它们容易让他回想起狼窝里的非人生活。狗他不怕,却还是急忙忙朝后躲避,退了两三百米远才停下来。他是怕生人味道混杂血腥气,易被群狗察觉。
醉醺醺的韦德尔,始终不曾留意身后的动静。拿在手里的酒瓶已经空了,还恋恋不舍地往大嘴里倒了倒,等确定一滴不剩了才抱怨着甩手,“啪”一下,酒瓶就给甩出去七八米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