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色愠怒,周身仿佛升起腾腾的阴森烟雾,让人看了心里发怵。
下人们都躲着他走,眼观鼻鼻观心,生怕自己一个不小心惹怒了这位爷。
他手里可是还拿着手枪的啊!
拿着手枪的涂翰懿,在拐弯,别人都看不到的时候,用手指抹去顾晚晚在他枪口留下的津液。
而后微微蜷起手指,像是保护什么重要的东西一样,把她的津液都留在手心里。
第一次做这种“偷鸡摸狗”事情的涂翰懿,脸色泛起淡淡的红,生怕被人发现,回头扫视了好几眼。
还是觉得不放心。
恨不得把所有人的眼珠子都挖下来……
晚上,吃饭的时候,涂翰懿一直盯着那把黑色的手枪出神 ,脑子里不知想着什么不健康的事儿。
他平常用膳的时候,枪都是别在腰间的。
可这次,非但没有拿下去,还正儿八经地把枪放在了一个不知道多珍贵的青瓷碗里,又把碗放在自己正前方,打眼儿就能看到的位置,吃两口饭看一眼这枪。
平时只用五分钟就能吃完饭的涂翰懿,这次用了半小时。
江烟在一旁瞠目结舌。
还觉得自己闻到了淡淡的恋爱